无锡队创新制定与各市(县)、区统计部门工作联络协调制度
发布时间:2020-01-19 10:11 浏览次数:【字号:默认 大 特大】
为加强无锡调查队与各市(县)、区统计局、调查队工作交流沟通,推动局、队之间紧密联系,有效解决统计调查工作中组织协调问题,提升工作合力,无锡队创新制定与各市(县)、区统计部门工作联络协调制度。
一是明确联络协调内容。包含无锡队主要工作、业务部门重要工作中需要市(县)、区统计局、调查队协助的事项以及各市(县)、区统计局、调查队需要无锡队协调解决的事项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等内容。
二是明确联络协调领导分工。联络协调工作由队长负总责,其他领导分工负责。队主要领导可根据会商内容,选择参加其他领导牵头地区的协调会议,牵头地区领导根据分工自主协商,确保每个季度有一位牵头领导深入牵头地区听取意见和建议。
三是明确联络协调形式。各牵头地区领导需要多部门协调的,由队领导按分工负责或指定的第一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,以会议方式进行协调。在特殊情况下,也可通过视频会议等现代通讯手段进行远程会商。
四是做好联络协调组织实施。队牵头领导或办公室确定会商时间、参与人员后报队主要领导审定,确定召集人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,就会商议题进行调查研究,广泛征集意见,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。会商协调,对需要重点解决或有争议的问题,应充分交换意见,力求达成共识。
五是做好联络协调组织保障。一方面要高度重视会商机制,把工作会商作为加强沟通协调、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。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实施细则,力戒形式主义,避免走场,务求取得实效。同时也要抓好推进落实,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。对措施不实、推进不力、影响工作进度的,由队办公室发出督查通报,跟踪督办。